亲爱的博导学员:
大家好!
广州市200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独立办班、面向农村及中英合作专业的考生办理申请毕业登记和毕业初审工作将于12月15-20日进行,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毕业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要求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如申请的专业有特殊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条件要求
7、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二、办理毕业申请的日期
办理毕业申请的日期为2009年12月15日-18日
三、办理毕业登记的步骤
可由博导的辅导员老师上网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为大家申请毕业登记,或由学员个人自行上网申请毕业登记。个人自行上网申请的学员凭准考证号和在电子摄像或预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陆系统,忘记密码的学员可自行在网上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设置新密码一次,第二次忘记密码的学员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区、县级市考办设置新密码。
1、确认信息
(1)辅导员老师或学员在办理毕业登记前须登录系统确认申请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
(2)辅导员老师或学员办理毕业登记前必须在系统中确认申请人的籍贯、民族、最后学历、职业、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数据,如数据有误,请用“基本信息维护”功能自行修改。
2、提交毕业申请
辅导员老师或考生个人应在上述规定的具体日期内登录系统,通过毕业管理模块中的毕业申请功能提交毕业申请。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定“广州市区”(代号为“0101”)作为办理毕业初审的地点。
3、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申请成功的学员打印一式两份双面的《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以下简称《毕业生登记表》)。打印时要求必须使用激光打印机(不能用喷墨打印机)和8Og/m2(或以上)的A4复印纸打印,注意在打印前做好打印设置(即在菜单文件项中的页面设置将页眉和页脚两项清空,上、下、左、右页边距设置为2cm—2.5cm)。学员如无法按要求打印的,可由辅导员老师帮助打印《毕业生登记表》。
学员必须认真校对《毕业生登记表》正面的各项内容,然后在背面的有关栏目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
四、毕业申请所需的材料和费用
1、需要上交的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两证应复印在同一张A4 纸上)
(2) 经校对正确并到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和加盖印章的《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不能交复印件)
(3)申请本科毕业的学员,须提供 :
① 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 若毕业证书非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还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的复印件。(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的考生无须提交《学历鉴定证明》。)
2、申请毕业的费用:每证30元。
学员须知:个人自行上网申请毕业的学员务必于12月18日前将上述资料和费用交给各自的辅导员老师。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期办理。市招考办只是对考生的申请毕业材料进行初审,考生是否符合毕业条件,由省考委负责审核批复,其结果(约4个月后)由博导教育机构发给大家。学员申请毕业后,可先复印《毕业生登记表》留存,如急需开具学历证明的,参照《开具学历证明须知》。
五、咨询电话:020-22855579 学工部 林老师
广东博导教育机构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