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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

作者:huangyuan 来源:1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8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 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博导教育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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